随着今年国家对“乡村振兴战略”的正式确立,农村环境和农村新业态发展,现在都是各地要重点关注的领域,养殖业的洗牌自然也是在所难免。在今年的1月5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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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中对农村畜牧业养殖场每天的污水排放量进行了详细的要求。

具体见下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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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以500头猪的存栏量计算,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为冬季12.5m3/天,夏季为17.5m3/天。干清粪工艺冬季最高允许排水量为6m3/天,夏季为9m3/天;10000万只鸡对应的数值分别为8m3/天,12m3/天;5m3/天,7m3/天。100头牛对应的数值分别为20m3/天,30m3/天;17m3/天,20m3/天。

通知要求,畜禽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。采用水泡粪工艺的,要控制用水量,并鼓励水冲粪工艺改造为干清粪或水泡粪。

1、清理的固体粪便建议采用堆肥、沤肥、生产垫料等方式进行处理利用。

2、液体或全量粪污通过氧化塘、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,氧化塘、贮存池容积不小于单位畜禽日粪污产生量(m3)×贮存周期(天)×设计存栏量(头)。


当然,严查养殖业并不等于“禁养”,最终目标还是要让各大养殖场规范运行,根据政策规定,农村3类人被“禁止养殖”,真的要当心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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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设备不达标

按照现行规定,养殖场的环保设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。目前农村80%搞养殖的都是散户,本来运营资金就不多,很多农户对环保设备这块就比较忽略,欠缺这方面的意识。国家对于养殖业的要求也非常多,其中重要一条就是环境污染的问题,国家严厉打击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个人养殖户以及规模养殖户。一旦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,轻则罚款,重则取缔养殖资格。

违规养殖

违规养殖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第一类是检疫不达标的,养殖业一旦造成细菌、病毒传播,后果比较严重,如果被相关部门发现检疫不不合规定,将被取消运营资格;第二类违规注射激素的,这种行为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,更是国家严惩的目标。

养殖场在禁养区内

现在国家在各个地区就划定了禁养区,这些禁养区通常都是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因,比如国家级生态保护区、靠近水源的地区等,肯定就不能搞养殖了。如果是养殖场建在这些区域,就要考虑尽早搬离了。

该通知对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水排放量进行了具体的要求,一改之前只强调环保而没有具体的参考数值,让农民养殖户摸不着头脑的问题,让环保更细致化更合理化,让养殖户在处理粪污时有数可参,有法可依。